九游会国际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通讯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8,396,2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3514%。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官网()披露的公司《第三届第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为【2024-002】。
普通股同意股数 8,396,28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官网
普通股同意股数 8,396,28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官网
()披露的公司《第三届第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为【2024-002】。
普通股同意股数 8,396,28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同意为公司长远发展考虑,公司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官网()披露的公司《第三届第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为【2024-002】。
普通股同意股数 8,396,28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官网
()披露的公司《第三届第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为【2024-002】。
普通股同意股数 8,396,28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官网 ()披露的公司《第三届第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为【2024-007】。
普通股同意股数 8,396,28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024年度公司与关联方预计无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官网()披露的公司《第三届第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为【2024-002】。
普通股同意股数 8,396,28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同意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升收益水平,公司在保证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并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获取额外的资金收益。理财产品品种仅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1800万元,投资期限为2024 年1月1 日至2024年12 月31 日,有效期内投资额度可循环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审批该项投资决策权力,由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官网
()披露的公司《第三届第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为【2024-006】。
普通股同意股数 8,396,28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官网
()披露的公司《第三届第四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为【2024-003】。
普通股同意股数 8,396,28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二)、上海市汉盛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北裕分析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