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发布: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旬阳卷烟厂分析和物测仪器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本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旬阳卷烟厂分析和物测仪器购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旬阳卷烟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规模:拟购置2 台千分之一电子天平、1 台便携式烟草水分检测仪、1 台烘箱、1 台烟支含末率测定仪,用于质量控制检测使用。
(001 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旬阳卷烟厂分析和物测仪器购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3.提供项目负责人近一年内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且项目实施过程中作为项目负责人的,可不提供);
4.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不得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没有被执行的,投标人提供以上网站相关内容查询结果截图;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控股、九游会国际管理关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
截图须包含法定代表人姓名、经营范围、股东及出资信息等内容(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
6. 对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的单位,禁入期内禁止参与采购活动;
获取方式:2024 年07 月01 日起至2024 年07 月 05 日09 时-12 时,14 时-17 时(法定公休日除外)携带上述资格证明资料原件、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一套清晰的加盖原色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文件售价:400 元。